因为朋友两次借款都没有偿还,男子熊某将对方起诉到法院,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。昨天记者获悉,两人在石景山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还款协议。
熊某诉称,朋友郭某于2013年6月16日、9月30日以母亲住院有事急需用钱为由,向他借款共计8万元,后双方约定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两笔款项一次性还清,但对方至今未还。
熊某和郭某都已年近半百。据熊某讲,郭某和他以前曾是同事,虽然自己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,但看在多年朋友的分上,才将自己爸爸卖房子的一部分钱和自己的3万元借给了郭某。
法庭上,郭某承认了借款,并称会尽快还款的。郭某表示,虽然当时双方没有规定利息,但是自己耽误了熊某这么久,利息可以单算,“我和熊某的关系不错,帮助了我很多,我对不起他。”
最终经过法院调解,双方同意郭某从1月份开始先还款1万元,之后每个月还款1万元。(记者孙思娅)
原标题:男子“好友”借款称为母亲看病逾期未还打官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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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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